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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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机构职责

发布日期:2026-05-19 浏览量:

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是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是:负责师德师风建设、人事人才政策研究、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、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等工作,具体如下:
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,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

2. 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,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监督机制,组织师德典型选树与宣传,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、师德素养在入职、岗聘考核、晋升、人才项目申报等环节进行把关

3. 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;

4. 制定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负责教职工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等工作;

5. 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与荣誉奖励的申报与管理;

6. 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奖惩工作;

7. 统筹教职工培养培训,组织学历提升、国内外研修、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等工作

8. 负责薪酬管理、社会保险、职工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等工作;

9. 负责在职教职工因工伤残抚恤、工亡待遇落实,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的丧葬抚恤、遗属关怀等善后服务工作;

10. 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(推荐)聘任工作及工考定级

11. 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

12. 负责全校人事信息的日常维护、动态更新,以及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审核、汇总与上报工作

13.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